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期末口頭報告大綱(蘇怡亭)


以《政府論》檢視自由與平等的內涵
──真正的自由與平等該如何表現?設立國家與政府是唯一手段?


摘要

  • 本報告旨在探討自由與平等何以成為值得追求的價值?設立國家與政府是⼀項必要手段?試由洛克的《政府論》作為前述討論的切入點,提出以下追問:哲學家的論述與主權國家出現的這項事實確立了真正的自由與平等?或其實自由與平等的內涵已遭改寫?

大綱


一、前⾔

  1. 自由與平等之優越性何在? 
  2. 自由與平等的相互關係 
          a. 若平等未被確立,自由仍具價值?
          b. 自由與平等可否獨立討論?或是兩者缺一不可?

⼆、上帝的命令反倒使得自由與平等難以落實?

  1. 神不在人間,上帝命令充滿不確定性 
  2. 國家與政府的作⽤為何?成⽴國家與政府為解決什麼問題?成功了嗎? 

三、哲學家論述與主權國家的出現改寫了自由與平等的內涵

  1. 主權國家的出現與政府的設立落實了「自由」與「平等」,但此時「自由」與「平等」已非原初概念,其內涵已遭改寫 
  2. 內涵改變之後的「自由」與「平等」仍為眾人所盼望? 

四、結論

  1. 真正的自由與平等不可能存在於政治生活中? 
  2. 「不放任的自由」與「有考量的平等」 

關鍵字:自由、平等、《政府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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