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摘要:
- 洛克在《政府論》中,以上帝賦予人的權力,肯定私有制的存在。
- 因私有制的存在以及人的天性,使得人類將生活在不確定的和平當中,為求財產受到保護以及共同體的安全,而產生了政府。是為洛克推演成立政府之目的的過程。
- 然而,在首講中,洛克將「繼承」的發生視為自然而然,這點正好與上帝所要求的仁愛相悖;在次講中,貨幣的出現,成為「繼承」正當、合理的存在的理由。
- 倘若承認私有制的存在,而除去了「繼承」的發生,政府仍然有成立的必要嗎?理由為何?而私有制的存在將有什麼改變?
參、關鍵字:私有制、繼承、政府、仁愛
肆、大綱:
一、前言
二、「繼承」在政府論中扮演的角色
- 洛克認為是自然而然的發生
- 與上帝的仁愛相悖?
三、「繼承」對洛克論述政府成立的影響
- 在禁止繼承的私有制中,政府有成立的必要嗎?
- 私有制會發生什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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