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古今對話

若政治哲學典籍的讀者向洛克提出「政治何為?」作為第一項提問,以此展開一場跨時空的「古今對話」。洛克或將給出如下答案:政治的價值在於保障眾人的私有物——財產。設立政府是為帶領眾人離開雖自由平等但安全不得保障的自然狀態。
身為基督徒哲學家,洛克必以聖經作為瞭解上帝意志最可靠的憑據。他表明:上帝囑咐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1:28),並鏤刻了自保慾望於人類天性作為動力,人類自保的慾望成為每個人的權利基礎(I, 88)。在上帝的命令之下,人類基於生存可使用和管理萬物。人的身體與可享資源皆為上帝之創造物,經上帝賜福,才成為人類的私用物。政府即為降低人與人之間慾望的衝突,並保障身體與財產等私用和私有之物而生。

一、若讀者繼續追問:當財產、生命與自由產生衝突時,孰輕孰重?

  1. 洛克會這麼回答:政治的意義是為實現神的囑咐,既然上帝要人類生養眾多,「自保」一詞就必須以上帝的觀點理解。自保的主詞是全人類,並非個人,自保應被視為全人類的自我保全,而不只是每個人的個人權利。洛克引入上帝對人類「仁愛之心」的設定(I, 42),表明人類除了自我保全的義務之外,還有保全他人的義務。
  2. 除此之外,人類可憑藉勞動將萬物轉化為私有財產,但不可忘記身體(生命)是勞動的基本條件。萬物與人的身體都是上帝所賜,皆為「神有而私用」的財產。若以上帝的眼光看財產,萬物與身體都應被視為「財產」的一部分,政府的設立不只是為了保障有產者的財產,也保障無產者的勞動工具(身體)。財產與安全成了不可分割的權利。
  3. 洛克繼續說:自保確為優先,但同時須注意,「這種不受絕對、任意權力約束的自由,對一個人的自我保全是必要且關係密切的,以至於他不能失去它,除非他的自保狀況與生命一起被剝奪。」(II, 23)清楚展示了自保雖然優先於自由,但自由權是使自保權與眾人安全得以實現的條件。
  4. 自由是一切的基礎(II, 17)。自由與安全(自保)是不能分割的、這樣的比較也沒有必要。必須將自由視為充分履行自保的必要工具,失去自由的「自保」將不具任何意義。
  5. 洛克下了結論:即使人類有管理萬物的權利,但畢竟無法如上帝般創造萬物與造人,故不能隨意浪費上帝所賜之資源,更不得毀滅與自己同種的人類同胞。「沒有人享有對於自己或其他人的專斷權力,以用來毀滅自己的生命或奪去一個人的生命或財產。」(II, 135)即使是政府也沒有這樣的無上權力,相反的,政府正是為了保障人不為任何人奴役(自由、平等)或被奪去性命(安全)所設。(II, 23)

二、此時,若讀者邀請亞里斯多德加入這場古今對話,洛克應該會興奮地向這位哲人前輩提問:您認為呢?政治的意義是什麼?安全該是最重要的價值嗎?

  1. 亞里斯多德告訴洛克:「政治的意義是尋繹一個最佳且可行的幸福城邦,使眾人過著有德性的幸福生活。我同意『自保優先』的說法,安全的生存確實是幸福生活的基本條件,但除了『生存』之外,眾人用什麼樣的方式『生活』更是我的政治學研究想要推敲的重點。」
  2. 亞里斯多德接著說明:城邦的意義有二,一是人類天性自然的聚合;二是權力結構的表示。組成前者「城邦」的基本分子是家庭,組成後者的則是公民。城邦源起自家庭,家庭產出城邦居民,部分城邦居民則進一步形成公民。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衣食無虞成為優良城邦不可或缺的條件,但「一個好的城邦不能僅關心生活,而應該謀求更優良的生活」(1280a31-32)。
  3. 「安全」先於「德行」,但「德行」的價值位階高於「安全」。城邦的確立關乎高尚目標與好的靈魂品質,而不只是共同生活而已。為了這樣的目標,教育和法律成為追求公民德性的手段。「如果在政體範圍內未能形成風尚及透過公民教育深入人心,這樣的法律就依然是無用的。」(1310a12)通過教育將德行置入於公民靈魂,使公民言行能有助政體維繫,也讓良法更具權威。
  4. 同時,適當財產將使公民趨於保守,不過量的財產不致招致他人覬覦,生活不虞匱乏而無需為生活汲汲營營,公民因而有充足閒暇參政。財產的合宜分配就此成為鞏固政體的必要條件之一。如何避免政體衰敗並維繫優良城邦便是政治學的核心論題,而教育、法律與財富分配正是優秀政體得以運作的關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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