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王制篇 作業一 99114220 盧郁涵

蘇格拉底認為除了基本的生活需求外,城邦衛士不應再擁有額外的財產。以先前蘇格拉底塑造的高貴謊言為前提下,我們靠著先天靈魂中參雜的金銀銅鐵分辨出適合擔任城邦衛士的人,並且因此認為這些城邦衛士不再需要身外世俗的金銀,並且一旦擁有,就會使他們蛻變成公民的敵人與暴君。

為什麼依天性挑選出的人,並且經過重重的考驗及訓練成為城邦衛士後,在得到了被稱為罪惡之源的世俗金銀後,就會成為使城邦走向毀滅的公民敵人與暴君?在此我先撇除世俗的金銀是否比靈魂中應當更高貴的金銀對衛士更有影響力這個疑問。

蘇格拉底認為世俗的金銀會帶來更多的欲望,使衛士們在保衛城邦的職責外,會對金錢及權力萌生出更多的欲望,再加上其本身的職位及職能,可能使他們做出迫害城邦中公民的事,而公民也會因此仇視這些衛士,在衛士防衛人民勝過於保衛城邦的想法更強烈時,便無法盡其本身的職責,城邦就會變得脆弱且容易瓦解。也就是對內無法保衛人民,以致於對外也無法保衛城邦。

在第五卷450 C的部分,格老孔提出了「該如何管理婦女與兒童?」蘇格拉底先是提出了於當時希臘雅典社會難以接受的──男女平等──天性相當的男女應該受到相同的對待,而後又提出了「妻孺共有」的概念,於此蘇格拉底有兩個層面的考量:首先,在生理層面,蘇格拉底認為優秀的城邦衛士能夠生育出優秀的後代,因此表現出色的衛士能夠得到更多與婦女交媾的機會、產生更多優秀的後代;在情感層面則是為了維繫整個城邦社會,因為他認為「情感的個體化會瓦解整個城邦的團結」,因此在這個制度下,無論是城邦中的任何人,對於城邦衛士而言,都是他的後代或前輩,每個城邦中的人都是「我的」,憑藉這種共有的心態,他們就能共擁有同甘共苦的情感。

蘇格拉底稱這些衛士為統治者為助手,是輔助統治者法令的執行,也就是相當於現今社會的政府官員。站在人民的角度而言無疑是樂於見到不支薪也無法擁有個人私產的官員。但倘若我是治國者,對於蘇格拉底的想法,我並不贊同。

我認為個人私產是人民追求進步的動力,為了過更好、更優渥的生活,會更願意付出較多的努力工作盡自己的職責。因此政府官員的無私產,無法使他們追求盡善盡美。
而妻孺共有制度在生理層面,統治者無非是成為了一個支配的角色,為了產生優秀的後代而對手中的生物進行「配種」,有違現代社會的人權觀念。不過在情感層面,我是贊成蘇格拉底的概念,也認為情感的個別化是導致群體的分裂原因。若是能讓全體人民有共同的意識,視他人如己出,那麼社會雖然減少了多元的衝突與碰撞,但也能更加的和諧。不過我卻不贊成蘇格拉的提出的作法。他的作法是從生理做起,讓他們共同生活、被管理,因不知道親生的後代為誰而為人民付出,但這樣實施的潛在因素便是仍認為衛士們會更加重視自己的後代,而採行統一撫育小孩的方式。

王制篇作業一 99114241 林祺蓉


妻孺共有制度的目的在使個體公民的幸福或痛苦,都成為整個國家的幸福或痛苦。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社會。當人們不去劃分你我,就能夠減少分裂的機會。有助於共存共榮。

蘇格拉底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方針,是由於他認為生養教育必然要與城邦相生,我對於一致性有益於城邦的論述持相反態度。

如果我是治國者,我雖支持成員的共存共榮,卻不支持蘇格拉底意圖透過妻孺共有創造統一的主張。原因有二,首先,蘇格拉底把人性的關係看得淺薄了,即使是在制度的設計下能夠消除你我的區別,他們仍難避免依據喜好靠攏聚散。結黨營私即便不在公共領域,也勢必在私人領域作用。因此他們不會真正按照公共的利益去行事。

其二,我認為同質性不會是成就國家繁榮與存續的最佳手段。 如同第一點所述,人的天性愛好私利,在各種事物當中,人們仍懂區別優劣。他們判斷對自己有利的,擇善固執。我認為不可能透過制度消除偏好的歧異,同時這麼做也忽略了人類天賦的差異;蘇格拉底在第五章前段說明天賦與職司應該相配合,政體的安定性應該是來自於讓人們能夠適性發展,我認為這其中應該也要包含他們選擇作惡的內容。既然並非人人天生能夠擔綱正義,那麼不正義的人勢必也應該扮演敵人的角色。城邦的多元組成不見得對城邦有害,反倒有益。從正反的激盪人們才有機會在好與壞的生活中選擇,只有嘗過苦與甘美的經驗,他們才會誠心去相信,一項有益於城邦以及自我幸福的法則。

王制篇作業 99114211 政三B 謝忠儒

首先,蘇格拉底認為,「妻孺共有」的概念是為了使城邦打破「血緣」藩籬,無表親嫡親之分,彼此都是一家人,真正能做到同甘共苦,城邦內便不會再有紛爭、批鬥,是一個城邦的「善」的最高表現。

其次,城邦衛士作為一個城邦中最菁英也最重要的角色,理當「集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於一身」,而其中「節制」是指「某種美好的秩序和對某些快樂和慾望的控制」。為何會有欲望?按中國人的說法,便是「飽暖思淫慾、飢寒起盜心」,雖說兩者相隔逾千年,但概念卻是相同的。當有了私產,生活不再捉襟見肘時,便會產生欲望,而當有了欲望,城邦衛士便無法盡忠職守地保衛城邦。

一個幸福城邦務必使人人有所司,且恰如其分地盡忠職守,並且防止過富或太窮,因此財富的重分配以及前述之妻孺共有的概念,兩者相合之下,一個大公無私的美好城邦才得以存續。

但筆者以為,這種理想到近乎不可能的社會模式,並不能適用在台灣的社會。

中國文化社會的核心來自於「禮」,也就是禮樂的教化。而「人倫」的觀念也烙印在我們靈魂、血液的深處,無法抹滅,亦無法悖離。妻孺共有一說,在吾人眼中,實為奇異,《論語‧顏淵》載「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栗,吾得而食諸?』」一段,說明了倫常的觀點;而「父子、兄弟、夫婦、長幼、君臣」五倫中前三倫是家族倫理,後兩倫是社會倫理,可視為族倫理的伸延,若家族倫理與社會倫理不分,則「聖人何以家天下」?

再者,共產一說在古往今來的中國社會也出現多次,遠則有商周二朝,近則有中國共產黨,共產主義在中國社會上不可謂不盛,但共產主義的核心理念乃是「大公無私」無私的生產、無私的共有,然後無私的回饋。可惜的是,就算是被儒家文化浸淫數千年之久的中國人,亦無法全然地做到大公無私,更遑論共產制度能夠實行了。

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申辯篇摘要


本文是個人閱讀時所撰寫的內容摘要,提供各位同學參考。

蘇為何要申辯?
對誰申辯?
用何種策略?
申辯的目的何在?

不存在的原告:原告並未出場,蘇對眾人演說。蘇強調自己說的是真話,原告說的都是假話。
舉阿里斯托芬的戲劇還有行者的傳述兩件事實,說明他們的說詞是無理據的栽贓。

蘇引德爾裴的神證明自己是聰明的,而且是透過友人的經歷來敘述。德爾裴的神告訴友人,蘇的智慧無人能夠超越。蘇不相信,為了挑戰神喻,他四處拜訪智慧卓越的人,但卻發現他們充滿缺陷,並証實了確實無人比自己更有智慧。首先他拜訪政治家,政治家因驕傲而無知。接著他拜訪才高的詩人,而發現他們擁有的是天才和靈感,而非透過智慧創作。 “他們發佈各種精妙的啓示,卻不懂那是什麼意思。”而和政治家一樣,他們對於身為詩人的自我肯定,阻礙了智慧而使他們無知。最後他拜訪工匠,也得到相同的結論:當我們宣稱對某些事情具有完善理解時,智慧就被蒙蔽了。
蘇的讚許的無知是既沒有智慧也沒有愚蠢。

但是在這個引用的結尾,蘇告訴觀者,這只是一樁故事。因為事實上,蘇並不是什麼最有智慧的人。說蘇是最有智慧的人,以及他濫收學費一事皆為誹謗。當批評者成功地駁倒某個領域的專家,觀者容易以為挑戰者擁有真正的智慧。然而世上沒有人能夠擁有真正的智慧,人的智慧比起神的智慧,顯得微不足道。能使我們較聰明的,是認識到自己無知,以及所擁有的智慧事實上是毫無價值的。 

他指出別人的不聰明,因此招來嫌惡,這使他背上罪名。對於人應保持無知一事,蘇表示這是對神的意旨的侍奉,蘇信仰的是,人所能見的真理只有一項,那就是人永遠無知。

指控蘇的包括戲劇家、演說家、政治家,這些名高望重的人早已滲透公民的思想,根深蒂固的錯誤認識而使他們誤信謊話。

蘇格拉底對個人展開申辯,對象是道義之士美樂托。

針對腐蝕青年人的內心的指控,蘇告訴美樂托,腐蝕青年人的內心並不能夠成為一項罪名。理由是:沒有人自願腐蝕他人的心靈,因為這麼做對他沒有益處。而他即使讓他人受到了壞的影響,也是無意的,不應被審判。
美樂托相信公民都是好的,而蘇是壞的。蘇透過馴馬的例子詢問美樂托,究竟是有一位馴馬師好,還是一群不知如何使用馬的常民比較好。

事實上大部份的人都很平庸,美樂托沒有理由確信蘇是唯一邪惡的人。
第二個反駁是針對無神論的指控,如果蘇能夠教唆青年人去信別的神,那麼就表示蘇並不是一個無神論者。沒有人能夠相信神的活動,而不相信神,這是自相矛盾的,相信神的活動蘊含相信神。


為何蘇要激怒陪審團?
為何蘇渴望死亡?

當一個人決定如何行動,憂慮他的不是生死,他關心的只有此事正確與否。無論善人或惡人皆是。
當一個人確立他的立場,並相信這是職責所在,那麼他就不會去關切死亡或者其他阻礙他捍衛立場的其他事情。
過哲學的生活,並不斷透過與他人的辯論進行考察乃是蘇的職責所在,審判的結果對於蘇而言舉無輕重,
重要的是他維護了核心價值。這也解釋了為何蘇格拉底不停地在法庭上激怒他人。

恐懼死亡是出於無知,蘇不曉得死後的世界,但相信那裡比世間要更好。此種思維源自於信仰上級的指令,這個指令就是願意放棄自己的成見,放棄自己原以認定的邪惡(死亡),因此死亡就成了徹底消除這種恐懼(無知)的必要儀式。


後續辯詞

考察真理乃求善的過程
“使你們重要的不是你們的職位或身體,而是你們靈魂的最高幸福”
“財富不會帶來美德,但是美德帶來財富以及其他各種幸福,既有個人的幸福,又有國家的幸福”

如果說這種考察以及美德的完善是腐蝕青年人的心靈,蘇並無多做反駁,
但是蘇嚴正堅守他的教導無疑是要他們成為這樣的人,這是不容質疑的。

將一個無辜的人處死,他自己給自己的傷害絕對超過被處死的人。蘇擔憂城邦的公民承受這樣的傷害,語重心長地告訴他的同胞,勿從主流,要從真理。

蘇沒有在法庭上求情,懇求憐憫是不正當的行為。法官是依證據作為審判的依據,而非好惡。公正不能夠被當成恩惠來分發。

蘇勸同胞勿把實際利益看得高於精神和道德的良好狀態。而這種道德訓誡理應獲得高報酬

蘇格拉底故意不向陪審團求情,故意不以他們喜歡的方式進行申辯,這是因為即使面臨危險也不該放棄耿直。
逃避死亡不難,難的是逃避罪惡。如果不執著地追求什麼,那麼求生的方法比比皆是。
但是蘇也告訴他的同胞,這樣的人生不值得活。
蘇警告要處死他的人,將要受到未知的懲罰。將指責自己的對手鏟除,這種逃避的方法愚昧而不可信,
最好的方式並不是封住他人的嘴,而是盡力為善。


申辯篇三架構:
有罪與否的討論
對罪行輕重的看法
死刑判決後心態的表述

哲學家的高尚情操


本文是針對申辯篇、克里托篇所撰寫的個人閱讀感想,在此與各位同學分享,歡迎批評指教。

人們看重知識,以為能夠從智慧中得到政治的答案,並以擁有智慧為傲,對於一個城邦公民,承認無知無疑是莫大恥辱。
人們不明白智慧並不能夠真正帶來什麼,如同財富以及其他現實利益,這種追求的本身其實正彰顯著無知,使人與神的距離更為遙遠。在克里托篇,課題談到政治生活與哲學生活的關係,是共存或者根本互斥?蘇在克里托篇實現了他所認為的公民的身份與哲學生活的關係,因此他沒有選擇逃獄。柏拉圖留給世人模糊的圖像,究竟生存在世是要與眾人求和共存,抑或勇於反對鄰人及體制,忘記形體以及死亡的恐懼、誠心服從求真理的意志,使靈魂臻於至善。兩者如何消長、變換,個人自有判斷,留待眾人自我省察。

文中沒有點出哲學與政治無法共容,卻隱約地透露,兩者的本性使他們難以共事。在申辯篇,蘇曾表示自己過於耿直,因而無法擔任政治要職,他的誠實在政治領域或者與公民切身相關的生活諸面,將使他惹人嫌惡。面對哲學與政治實難相容的課題,在克里托篇,蘇的立場從難以實現轉為曖昧不清,申辯篇中的蘇以哲學家自居,而克里托篇中顯現的蘇卻是守法公民的圖像。這裡稍作分辨。克里托篇的公民身份將影響他的理念呈現。

在申辯篇中,蘇拒絕接受離開政治生活方得進行哲學討論的提案,這是由於離開了政治生活,他的哲學任務就無法實現。
哲學任務必須在公民之中展開,因此它不能夠真正離開政治生活。
蘇格拉底之死是一齣命定的戲碼,哲學家的天賦使他們難在政體中生存,然而他的使命又迫使他離不開政體。哲學家永遠難逃死亡的威脅,但是作為正直的公民以及虔誠的信徒,他必須履行他的義務,即便這使他招惹災禍。蘇沒有選擇離開家鄉,因為他關心的是同ㄧ政體下的公民,也只有這裡的鄰人是他應該辯論的對象。

我想,若要在生活中成為一個快樂的人,勢必要遠離蘇格拉底。也就是說在結束西思課程之後,我最好不要再接觸任何蘇格拉底的言論以及相關典籍。(知道蘇格拉底與不知蘇格拉底,兩者皆與智慧無關,我與典籍的對話,以及在有限思維中能夠達到底哲學思辨,充其量也只不過是與影子的搏鬥,真理只有神知道,而我們看不見神)
蘇格拉底的快樂存在於精神層面,來自於至善,世上只有他的精神是真正自由的,然而他的至善卻大多時候與現實的利益相悖。這樣的人在現實中永遠活在與眾人對立的緊張氣氛中,世上真有誰能罔顧好友親信,願意放棄生活的優渥與甘美,選擇去相信一個不可見的神的旨意,去追求至善,像這樣正直的人,這個時代還存在嗎?
如果我要像蘇一樣的正直,勢必個性討厭,並且將為周遭鄰人招致災禍。
是真正的精神自由重要、還是現實生活重要?哲學家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然而世上大部份的人皆平庸,
人們並不明白他們放棄了什麼,不明白他們追求利益的動機其實是出於精神層次的蒙蔽。
終生渾渾噩噩,靠靈感及運氣決定他們該做什麼,不在乎是非對錯。
世間充滿了這樣墮落的平庸之人,於是蘇格拉底最後說:
”離開的時候到了,我去死,你們去活,但是無人知道誰的前程更幸福,只有神知道。“

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本學期成績評量調整公告

為顧及同學修習和準備課程之自由,本課程取消本學期原訂單元平時考(原預計五次,第一次平時考成績改為平時抽問成績),改為期末考一次(不舉行期中考,佔學期成績50%)取代之。惟平時課堂抽問仍作為平時成績(佔學期成績50%),請同學保持預習和複習的習慣,多多參與課堂討論。

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王制篇作業一

請根據《王制篇》之提示,推敲蘇格拉底提出「城邦衛士應妻孺共有並過著共產(無私產)生活」的緣由。倘若您是台灣的治國者,是否贊成蘇格拉底的主張,理由何在?

負責同學:99114241, 99114256, 99114211, 99114209, 99114220, 99114105。
貼文期限:十月六日晚上十時前(逾時者,請勿貼文)。

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蘇格拉底的多重身份


一、「蘇格拉底之死」的核心討論

  1. 生養於城邦中的每位雅典公民,隨著家庭與城邦的生育與教育, 除最初的的自然人身份外,每個人同時具有倫理上、政治上、法律上的多重身份。以蘇格拉底為例,他是自然人、人父、城邦公民、同時也是哲學家。《申辯篇》和《克里托》以「蘇格拉底該不該順從法律、接受死刑?」為引,導出兩部作品的真正重點:「政治生活中,蘇格拉底的多重身份如何交疊、共生或互斥?」
  2. 場景由公審移至牢房,面對不同對象、由不同出發點開展兩場精彩的申辯:面對指控者、城邦同胞與眾法官,蘇格拉底為哲學生活辯護,表現哲學與政治的角力;面對勸他逃亡的好友克里托,蘇格拉底為自己坦然赴死的決定辯護,表現自然人與公民之間的競逐。

二、 守法赴死是否公平?

  1. 若稱《申辯篇》的蘇格拉底是哲學家,《克里托》中的蘇格拉底即是褪去哲學家成色的雅典公民與好友克里托展開辯論。此時「守法赴死是否公平?」即是兩人討論主軸。
  2. 面對應不應該守法赴死,兩人提出的相異的公平觀:克里托出於人的求生本能,認定與「求生」相牴觸的死刑判決並不公平,因此勸好友逃亡;蘇格拉底用來估量赴死公平與否的準則卻是「是否實踐公民德性」,若逃亡有破壞城邦秩序之虞,即違背了一位好公民應有之德性。作為城邦公民,不守法的決定對城邦而言並不公平(50A)。如果未能活得正當,則不應苟活:此時,哲人對公民德性的堅持超越了他對死亡的恐懼。

三、公民德性的實踐場域

  1. 然為何蘇格拉底在《克里托》中未見哲學家之成色,成為標準的雅典公民?乃因蘇格拉底與克里托的友誼係建立在公民身份之上,唯當兩人回到雅典公民身份,討論城邦法律才有意義。 
  2. 蘇格拉底將城邦法律擬人化、並宣稱雅典公民之應守義務不容拒絕。克里托則強力捍衛身為人的基本慾望:「求生」,提醒蘇格拉底仍有為人父的應盡之責任(45C-D),試圖以多數人的看法說服蘇格拉底(44B-C),蘇格拉底則表示大眾的意見不值得參考(48A),並說:「真正重要的事情不是活著,而是活得好。」「活得好與活得高尚、活得正當是同一回事嗎?」對此,克里托同意了。(48B-C)由這些段落,讀者可看出蘇格拉底的價值觀:若未能活得正當、寧可一死。對蘇格拉底而言,從「活得正當」到「只是活著」間無可退讓也無從妥協。哲人在此二選項間,向克里托辨明優劣,並作出選擇。
  3. 此時二人不同的主張實是針對「公民德性之實踐場域」有著相異的看法。在克里托眼中,「活著」是公民德性得以實踐的基本條件,是必要的實踐場域,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但在蘇格拉底看來,公民德性的貫徹無關生死、且在死亡之後仍得以存續,德性的實踐場域不僅限於肉身。此處即展現了哲學家的超越

四、多重身份間不同的價值位階

  1. 從申辯篇中,也清楚展現蘇格拉底多重身份間的不同價值位階。蘇格拉底同時身為人、公民、與哲學家,但在他心中,「哲學家」身份的價值位階最高。為此他不惜在日常生活和審判中觸怒雅典同胞(30B-C)。哲人終其一生的任務即是引導同胞追尋真理、行正義之事,而身為雅典公民該行的正義之事便是無條件地服從法律與城邦,「如果你不能說服你的國家,那麼你就必須服從它的命令,接受它加諸於你的任何懲罰。」(51B)面對赴死與否的處境,好公民和哲學家此二身分是不相牴觸的,但此時好公民身份卻開始排擠蘇格拉底作為「人」的身份。於是哲人選擇以身證道:若逃亡苟活將迫使蘇格拉底放棄哲學、背叛正義、且不再服務於最高的善,這樣的生活對哲人來說是不值得活的。
  2. 面對公民與「人」二身份之間的競逐,兩者的價值位階究竟孰高孰低?蘇格拉底以坦然赴死、捍衛公民身份對前述提問作了清楚的回應。哲學生活與好公民身份的優越性,在《申辯篇》與《克里托》中成為不言自明的結論。


關鍵詞:蘇格拉底之死、公民德性、哲學家、好公民、《克里托》

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王制篇》與至善生活的追求


任何政體設計都是對時代不滿的產物,柏拉圖在雅典民主政體之外,藉著《王制篇》,建立起哲學、城邦與個人之間的關聯。提出另一關於「眾人如何共同生活」的更好可能性。

整部王制篇系統龐大,偶有「離題篇章」和次要主題的書寫,但萬變不離其宗,柏拉圖書寫核心始終圍繞:「至善生活如何可能?」當理想城邦的最適解是「哲王統治」,哲學、哲學家與哲學家國王的認識即成為貫穿全書的主題。


一、「善」的認識

  1. 柏拉圖認為個人和城邦之間的理想關係是「至善」,至善代表著人與社會的正確秩序,而至善生活應透過哲學家掌權才得實踐:理解正義是哲學家的任務,由哲學家統治的城邦將為至善城邦。
  2. 可惜的是,「善的認識」和「哲學」皆遭世人誤解,使得至善生活之實踐屢逢困難。因此,柏拉圖藉著蘇格拉底與其友人的對話,欲逐一釐清當時城邦主流價值觀對正義的習見;更望扭轉世人對哲學家的評價和偏見。透過《王制篇》,柏拉圖一再強調哲學家在政治生活中應當是不可被忽略的重要角色。
  3. 第一至四卷中,蘇格拉底採「以大觀小」的論述策略和對手討論「正義」,試圖破除流通於城邦的正義習見。若這些習見難以扭轉、更為人奉守至今,何以蘇格拉底不直接論述「哲學家的正義觀」,竟捨易就難,由破除眾人習見入手,用意何在?
  4. 筆者認為,蘇格拉底在尋找理想之正義圖像時,未曾拋開流通於城邦的「意見」,他期待哲學家將眾人由「意見」引向「知識」。除以「知識」和「意見」的兩相對照、突顯張力外,也表明哲學家若欲引導他人跨向「知識」,必先幫助他人辨明自己「意見」的位置,而後才對人間景況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先確定眾人身處何種困境,再向世間眾人提供解困之道。
  5. 哲人試圖破除習見,帶領眾人更接近真理。這也和洞喻中的比喻前後呼應:脫困者即使已清楚認識洞穴外的真實世界,但終須回到洞穴和眾人一起生活,以眾人理解的語言和習慣與囚徒相處。《王制篇》核心理念正透過此喻一表無遺:望哲學為政治生活所用。
  6. 也許柏拉圖所盼望「哲學為政治生活所用」之理想城邦永遠不會實現,不過,他極力想確立哲學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由哲學提供標準,使眾人能衡量、度測生活中一切事物,也協助人類理解並窮究經驗世界。身處人間困局,於是我們盼望奇蹟。柏拉圖以「哲王統治」,欲將其統治概念轉化為實踐。
  7. 所有政體設計都有「超越現狀」的意涵,即使眼前世界未能實現這項超越,哲王統治未竟成功。至少柏拉圖已藉著哲王統治說明他真正的堅持:「讓政治活動具有哲學內蘊。」
  8. 柏拉圖以獨特的「對話形式」作為他的書寫手法,並以蘇格拉底與對手的對話,大力闡明:「言說」是眾人共同生活中最重要的政治活動。身為城邦公民,惟有透過言說活動與其他公民進行交流,方可確定自己在公共生活中的獨特位置。這些言說活動的意義不在於產生結論,而是倚賴雜多意見的相互照見,淬煉出哲學知識,乃達致真理。
  9. 《王制篇》前半部的正義討論,為柏拉圖的城邦正義理論做了大量熱身,哲學家蘇格拉底走入市井,將自己置放在紛雜的「意見」之中,一一理清、引入真理。更在靈魂和城邦之間進行類比,將「正義」的討論層次拉高至宏觀政治學。


二、至善城邦如何可能?

  1. 「正義比不義好」是說服眾人接受正義生活的巨大誘因,而「哲學家的教育」是打造哲學生活的重要條件、也是發展理想城邦的最基本。柏拉圖以城邦與靈魂兩相對照,檢視正義在不同層面的顯現,以此結合公民德性與國家政體:將個人、和國家視為連續,「立法」與「教育」則為個體和總體間連結的關鍵因素。
  2. 柏拉圖期待透過城邦衛士的教育,找尋潛在的哲王,而城邦衛士最終學習對象就是「善的知識」。除管控城邦衛士的飲食和生活方式,使衛士維持健康,更安排音樂、體育、算數與天文等學科教育,照料城邦衛士的和諧靈魂。最後,規定他們學習辯證法,使城邦衛士能夠以辯證法探知真理。
  3. 柏拉圖安排這些具體科目訓練公民的高尚德性、調理公民的健全靈魂,再輔以生育安排,確保品質優秀的公民得以產出,合宜地調和眾人靈魂、造就完善政體。
  4. 《王制篇》第五卷開始暢談一連串理想城邦的制度性安排。大致可分三階段,分別為「無私產」、「大家庭」和「哲學家國王」。以下將焦點聚於柏拉圖認為最理想的政治規劃:哲王統治。
  5. 「哲學家成為我們這些國家的國王,或者那些我們現在稱之為國王和統治者的人能夠用嚴肅認真的態度去研究哲學,使政治權力與哲學理智能結合起來。」(473D-E)
  6. 惟有哲學家能清楚掌握人間紛雜意見,同時具知識以理解萬物本質(the very truth of each thing),並依「各秉其性、各司其職、各得其所」的正義原則決定每人天性該放在哪一適合位置。因此,允許哲學家合宜地安置眾人、並任其能力與智識得最大發揮的城邦,才是柏拉圖心中最理想的至善生活。
  7. 蘇格拉底以盲人比喻那些不瞭解真理的世間眾人:「他們不能像畫家觀察模特兒一樣凝視絕對真理,不能總是心懷這種原型,對這個世界上的事物進行精確的思考,也不能思考美、正義和善的法則,並在需要的時候,守護這些已經建成的東西。」(484C)
  8. 哲學家掌權意味著正義生活的實踐,然而,實踐的前提是「理解」,沒有理解支撐的實踐最終將敗壞(僭主即一例),以此彰顯哲學統治的無法替代。同時,思考能力對個人本質至關重要,缺乏真正知識的世間眾人需要哲學家引領,須透過模仿,節制自己的慾望、治療自身的任性與激情,由「哲學」指導,才得至善生活。


三、結論

  1. 整部《王制篇》看似複雜、不可及,實是一部龐大、具系統性的政治隱喻;貫串篇章之要旨為「改變」,不只是重整城邦的政治設計,更是文化與教育的全面更新。
  2. 即使現代國家與《王制篇》中的核心理念背道而馳,使得柏拉圖如今看來好像只是寫了一則最佳政體不可實現的諷刺寓言。而實際上,《王制篇》是希臘哲人欲藉政體構築,以理性方式回應世間眾人對良好共同生活的追尋和需索,望提供一個「最好方案」。
  3. 當世間眾人認識了最好和最壞的政體,抓住兩端,才知其他情況至多就是其間的遞移。雖《政治家篇》對《王制篇》之城邦應然面貌做出微調:身為公民,若對治理有足夠知識、掌握政治家的技藝,即使不掌權、不稱王,也能輔助良好政體的運作。
  4. 《王制篇》以「哲王治人」點出政治生活的最佳安排,乃至《政治家篇》開始進行實然與應然之間的調節,最後以《法律篇》為其政治思想作一有系統的結尾。其實只欲說明一事:人間終究不完美,若「哲王治人」不可及,身為公民,仍不可放棄「哲學治人」這項努力。
  5. 人生來並不完美,卻不斷地在人間探問完美生活。這樣的想望並非不切實際,而是試著在最好與最壞的極端間,避免政體的傾頹敗壞,也在不斷調整與革新的過程中,奮力逼近「至善端」,力使共同生活趨於完善。


關鍵字:《王制篇》、哲學家國王、至善城邦、政體設計

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蘇格拉底之死



柏拉圖透過《申辯篇》重現蘇格拉底受審的經過:蘇格拉底面對法官與城邦公民進行答辯,最終仍被判刑處死。蘇格拉底以備詢、一連串自問自答,清楚展示其哲學家的身份與理念,指出哲學生活(信奉真理)的優越性。

一、蘇格拉底的雙重身份:哲學家與公民

  1. 《申辯篇》與《克里托》藉著不同情境點出蘇格拉底兼具哲學家與公民兩種身份。《申辯篇》中,以決心殉道的蘇格拉底刻畫出哲學家圖像;而《克里托》中的蘇格拉底又成了順服於實際政治活動並尊重法律的公民,此二身份如何混合、對抗、甚至支配彼此?柏拉圖藉著這兩篇對話錄將哲學與政治的張力表現至最大:哲學家效忠真理,好公民則效忠國家。蘇格拉底之死正指出哲學家在群體生活中,勢必面對哲學家與好公民兩種成分的共存或對立,而柏拉圖的政治哲學也由此而生。
  2. 以蘇格拉底之死為引,柏拉圖對哲學做出了全新的要求,期待哲學(真理)成為政治生活的判準,此後柏拉圖的政治設計(如同他在《王制篇》、《法篇》中所主張),皆是為哲學家在政治生活中找到一個合理、安全的位置,甚至引領眾人過良善的共同生活。唯有理想城邦,才得提供哲學家一個安身立命之所。

二、德爾菲神諭的反諷

  1. 政治和哲學未必相容,卻必定是相伴相生的。哲學的本質是追索知識、探求真理,純哲學生活的發生場域也僅止於哲學家的感知、心智上的思考過程。城邦眾人將蘇格拉底定罪,即證明城邦公民已為「智者」劃下範圍:哲學家關心永恆事務、關心非經驗以外的論證,而雅典城邦不需要對政治生活一無所用的「智者」。
  2. 城邦公民難改對哲學家的偏見,也導致蘇格拉底之死。蘇格拉底堅信神諭:「先生們,真正的智慧是神的財產,而我們人的智慧是很少的或沒有價值的,那個神諭無非是他用來告訴我們這個真理的一種方式。」「時至今日,我仍然遵循神的旨意;每想到有人不聰明,我就試圖通過指出他是不聰明的來幫助神的事業。」(23A-B)蘇格拉底從未以「智者」自居,反將智慧留給神,蘇格拉底也從神諭中讀出睿智的反諷:真理由神壟斷,不屬於人間。因此,知道自己一無所知者,便是人間中最具智慧之人。然而,哲學家以神諭挑戰公民所知,招來公民誤解,這樣的舉動激怒同胞,終被處死。

三、蘇格拉底獨特的申辯策略


  1. 「請別因為我說了真話就感到自己受了冒犯。凡是憑良心反對你們,或者反對任何其他有組織的民主制的人,公開阻止他的國家犯下重大錯誤和作不法之事的人,都不可能保全性命。正義的真正鬥士,如果想要活下來,哪怕是很短暫的時間,也一定要把自己限制在私人生活中,遠離政治。」(31D-32A)由此可見,蘇格拉底何嘗不懂討好同胞之道?但他執意採取與主流價值相違背的申辯策略,用意何在?筆者認為,柏拉圖欲借筆下的蘇格拉底與其獨特的申辯策略,強調人、神世界的不相交:真理世界可思而不可見,若欲探究此一專屬於神的知識世界,唯有透過辯證、而非修辭,才得達致真理。柏拉圖試圖表現真理與意見的對立,也將哲學家和政治家採取的言說途徑做一區隔。
  2. 人類以言說形成共同生活,政治生活在眾多「意見」中被構築。但人縱有議論好壞的能力,卻無力得知擁有的是真理或謬論。相對於城邦眾人,哲學家的政治角色正是透過言說與交流,幫助眾人在雜多意見中探求真理、引出潛在眾人意見中的真理,體現「哲學治人」的幸福生活。



四、柏拉圖的政治哲學版圖

  1. 柏拉圖在《克里托》中,將城邦擬人化,強調公民身份係來自城邦:若脫離城邦,一切的言說活動將不再有意義。忠於城邦同時忠於真理的蘇格拉底,面對哲學家與公民身份的兩難:他不願背叛雅典城邦,同時也望維持哲學家的純度,最終選擇坦然赴死。蘇格拉底表現出存在於哲學家自身中雙重身分的緊張,以死弭平兩者的不相容;柏拉圖則將哲學與政治之間的高度緊張擴大至城邦,此時「赴死」已無法解決追求至善生活時必然發生的問題。柏拉圖的政治哲學即在「雅典城邦對敬神且追求至善的哲學家不再安全」之基礎上開展,更隨之提出哲學家國王等政治設計作為對人之處境的回應。
  2. 若人、神二世界並不相交,人間不得神治,哲學家聽命於神諭又難逃一死,成為人類不得不面對的政治困境。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與公民交戰之圖像,指出一座禁不起哲學家反覆提問、考察的雅典城邦,但柏拉圖未曾放棄以哲學為政治生活所用,始終相信真理是萬物的衡準,於是在《法篇》中,柏拉圖大展野心,試著將真理轉譯為流通於城邦的人間法律。
  3. 即使哲學家專注於神性事務,卻同時身處在一個由紛雜意見構成的城邦中,也必在人的世界中探索神意,如此一來,則使真理和意見之間有了無可推卸的關聯,且眾人註定在人世間眺望並力求接近神意。雖然蘇格拉底拒任公職,但哲人始終相信:真理必由眾多意見中淬煉而出,而哲學家的特殊任務即是回到市井,透過與公民的辯論和同胞共同追求真理,提供一個哲學性的絕對標準以臻良善生活。


關鍵字:蘇格拉底之死、柏拉圖、真理、人之處境、政治哲學

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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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本學期授課進度

1
9/11Plato,《申辯詞》(Apology)  
2
9/18Plato,《克里圖》(Crito)  
3
9/25Plato,《王制篇》(Republic),第一、二卷。蘇格拉底如何批駁「以強者利益為準」的正義觀?這項正義觀曾出現在《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哪一章節?您同意及不同意何者?個別理由何在?
4
10/2Plato,《王制篇》,第三、四卷。城邦治理何以需要高尚的謊言?對公民之生養教育的管理在其中的重要性?城邦衛士應具備何種特質?理由何在?
5
10/9Plato,《王制篇》,第五、六卷。妻孺共有與共產何以必要的制度安排?蘇格拉底提出「日喻」和「線喻」的用意何在?哲學家何以最適合擔任統治者?又何以現實中卻喊建哲學家成為國王,而哲學亦不受人民重視?
6
10/16Plato,《王制篇》,第七、九卷。蘇格拉底提出「洞喻」的用意何在?城邦衛士何以必須經過三十年的什麼學習才有資格擔當大任?僭主政體何以是最糟糕的政體?為什麼這種政體總來自民主政體的墮落?
7
10/23Plato,《法篇》,第一卷。為什麼「人的本性乃政治動物」(Man is by nature a political animal.)?什麼是「政治」?什麼是「動物」?與蜜蜂、螞蟻相比,人何以「『更』是一種政治動物」?這項傳世的主張在亞里斯多德政治哲學中的地位?亞里斯多德對柏拉圖的批評?其根據何在?
8
10/30Aristotle,《政治學》(Politics),第一卷第1-2章;第二卷第1-5章,第三卷。何謂好人?好人與好公民是同義詞?
9
11/6Aristotle,《政治學》,第四卷第1-13章、第五卷第1-5, 8章、第六卷第1-5章。亞里斯多德的政體循環學說的根據?什麼是他心目中最優良的政體?在《政治學》中,德治與法治對政體的作用?多數人且由中產階級主治的政體何以在可能施行的政體中,是最佳的?亞里斯多德提出政體方案比柏拉圖容易施行,且更能造就優良的生活方式?
10
11/13Aristotle,《政治學》,第七卷。  
11
11/20Niccolo Machiavelli,《君主論》(Il Principe, The Prince),第一~十一章。在政治事務中,機運(fortuna)與德行(virtu)的作用?有無專屬君王而非一般人所及的美德?
12
11/27Niccolo Machiavelli,《君主論》,第十二,十四~十九,二五~二六章。古代君主鞏固權位之技藝至今仍有學習之必要嗎?這是否與治國者所處之極端處境有關?
13
12/4Thomas Hobbes,《論公民》,獻辭,前言,第一章。  
14
12/11Thomas Hobbes,《利維坦》,導言,第十三、十六章。什麼是利維坦?什麼是自然狀態?
15
12/18Thomas Hobbes,《利維坦》,第十七、十八、三十章。利維坦如何是人造的上帝、人間之神?
16
12/25耶誕節放假  
17
1/1元旦放假  
18
1/8學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