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王制篇作業二 99114215 許亭林


一個幸福城邦須具備智慧、勇敢、節制與正義四項元素,請問「節制」與「正義」有何不同?

  1. 首先先利用亞里斯多德在國家篇裡,為兩者寫下定義,並以城邦作為考量。節制是指某種美好的秩序和對某些快樂和慾望的控制,也就是做自己的主人(430E),其認為靈魂中壞的部分能受到好的部份的支配,節制了自身慾望以達到公眾利益,進而在城邦中誰是統治者一題達成集體共識,穩定城邦的運作發展。而「正義」在此的定義與現今所說的法律正義並不相關,對古希臘人來說,「正義」有著下列之特點:「正義是兩者(善與惡)的折衷(359B)、「無關善而是出於勢之所逼」(360D),而城邦是一個需要彼此互助的組織,因此每個人應要依造彼此的天性各司其職,擔負自身的責任,讓民眾透過這樣來認識自己、安於自己的本分,產生行為的準則,讓城邦政治得以和諧一致,不發生衝突。
  2. 如果將兩者結合比較,節制要求的僅是個人如何面臨慾望與理性的拉扯所做的決定,而正義則將層面擴大到人與人階層的認定,並產生一種共有的是非價值觀,進而制定法律和準則。正因如此,正義與節制的不同,以階層作為區分時,我們可以發現,其實先有節制才能產生正義,因為節制本身在慾望與自律上面,本來就有著衝突,透過衝突的化解,使得自身慾望降低,才能促使眾人之合諧,也就是上述的正義。另外套入勇敢與智慧後,我們便可得知上述四種因素,以正義最為重要且層級最高,因為不管是勇敢或是智慧,且宗旨都是為了達到城邦的和諧,讓城邦制度得以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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