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君主論》各章簡介

下週起,本課程將進入馬基維利的《君主論》。為幫助同學爭取平時成績和理解典籍,將隨堂抽點同學上台簡介各章要點,請各位同學積極準備。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亞里斯多德 政治學 第一卷 摘要


亞里斯多德 政治學 第一卷

第一節 政治共同體

個人追求善,因此個人集結起來的城邦必定也追求善。政治共同體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尋求城邦至善。

第二節 什麼是構成城邦的要素?

1252a以下,說明確立政治的最基本單位係為保存及繁衍而組成的聯合體。
並區別天生的統治者及被統治者。(運籌帷幄、身體勞動)

最先的政治體構成:
男人與女人
統治者與奴隸

亞氏似乎認為由男人統治女人係理所當然,就像動植物一樣符合自然秩序、為了繁衍而自然組成。所以有沒有多加解釋。
統治者跟奴隸的產出則是因為先天資質上的差異。

1252b以下,
問題:亞里斯多德如何推演主人和奴隸俱有共同利益?
有人天生下來就是奴隸,奴隸無能擔當統治者的職位。

赫西俄德說城邦起初構成。最先的是房屋、妻子及耕牛。
耕牛是窮人的奴隸,這種聯合體的關係乃是為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索自然形成的共同體。因此有一種名稱叫這樣的家庭夥伴為食槽伴侶。
村落正是由家庭繁衍而來,當這個聯合體達到自足的程度時,進而演化為城邦。(滿足城邦條件)這裡的家庭指的是以血緣構成的親族體系。年長者統治的習俗由此而生,為妻兒立法的正當性產出於此。
亞氏接著補充城邦的內涵;
人的本性與動物不同,因此有建構城邦的能力。這種能力首先顯現在語言的使用上。語言乃是正義不正義、是非善惡的奠基。家庭和城邦正是由於這種溝通特性因而才能夠建立起來,此段話同時也是亞氏稱人類是政治的動物之緣由。

1252a,城邦具有符合自然的性質,來自於人自然需求的結合。但在1253a-20,卻說城邦本性上優於家庭和個人,這是什麼意思?

“一切事物軍從其功能與能力而得名,事務一旦不再具有自身特有的性質,我們就不能說它仍然是同一事物。(1253a-25)

亞氏認為人只有在自足時才能夠達成他的目的(善),而這個願望唯有透過城邦得以實踐,因此才說城邦本性上優於家庭和個人。[1]

第三節 家庭構成

主奴關係(主奴)
配偶關係(夫妻)
親嗣關係(父子)

第四章 財產管理

家庭管理運用的工具分為有生命及無生命的。或者說家庭管理的技術就是懂得操作所有物。奴隸是有生命的所有物。
財富大量由創制工具所組成。
亞氏區別兩種所有物的異同;他們都各自需求不同的工具。航海圖中,船舵無生命,瞭望者的工作就是看守船舵,瞭望者是有生命的工具。亞氏認為幫手的角色為一種工具。

在統治的技術中包含使用工具的技術,其中又分為創制工具跟實踐工具,創制工具從中可以產出其他物品,而實踐工具的用途只有一種。
生命屬於時間而非創制,奴隸乃是實踐的執行者。

人們在說明部分的意義上時,同時也指涉事物的全貌;部分不僅是事物的一部分,而且屬於全部。所有物也是如此。(奴隸的職能就是作為主人的奴隸)

奴隸的本性和職能是接受主人之統治。

“由此,我們便明白了奴隸的本性和職能;那種在本性尚不屬於自己而屬於他人的人,就是天生的奴隸,可以說它是他人的人,作為奴隸,也是一件所有物。而且所有物就是一種能離開所有者而行動的工具”(1254a-15

第五、六節 奴役有益且公正

問題:亞氏認為統治與被統治的形式合乎自然需求,他說“統治與被統治不僅必須而且有益”您認為這是什麼意思?

在一群人的相處當中,從事的行為難度越高,越容易彰顯優異。這種功能就是統治與被統治的由來,而在一切形成組合體的事物以及一切由部分所構成的事物中皆是如此。亞氏認為這種特性源於自然。

”動物首先由靈魂和肉體結合而成,其一在本性上是統治者,另一則是被統治者。我們應該考察在那些本性得以保持的事物中,而不是被敗壞的事物中,其本性的目的是什麼,所以我們必須瞭解在最完善狀態下既具有肉體又具有靈魂的人,因為在他身上我們將看到這兩者的真正關係。雖然在壞的或在腐敗了的狀況下,肉體似乎經常支配著靈魂,因為那時他們就處於邪惡和背離自然的狀態。“(1254a-35)

統治的關係存在於無生物與有生物之間,而在有生物中,首先觀察到專制統治和共和統治。

靈魂是以專制的統治來統治肉體,而理智對慾望的統治則是依法或君主統治。心靈和理智的因素統治情欲的部分是自然而且有益的。

在第六節,為了反駁懷疑奴隸的不正當,亞里斯多德提出奴隸的由來可能來自於法制及自然。一種是絕對的,一種是相對的。

在自然自由人及自然奴隸的組成,並且權威和高貴者的權力被公正地運用時,對城邦有益。

奴隸及奴役可能出於法規或自然,由於部分和整體,肉體和靈魂利益相同,當兩者關係自然時,他們是朋友且俱有相同利益。但出於法規及強權時,主奴便不再是朋友且情況相反。

第七節 統治的形式

從主奴關係中說明統治的運作如何有用,首先分辨專制統治與依法統治。
專制統治:君主氏的家庭統治
依法統治:自然自由民所組成

第八節 財富以及致富術
第九節 滿足自然需要的其他技藝

第八九節描述有關進行政治生活的各種技藝,第八節提出統治者的技藝,第九節提出家庭常見的技藝。



[1] "提及統治的性質時,亞里斯多德試圖從一開始人類天生有奴隸及從主之別,然後聲明這對個人及共同有益,並指出這種安排符合自然秩序。在自然界及非生命的事物中都存在這種主從關係。統治的關係到政體的建立之間是有一段距離的,然而在講述政體時,亞氏企圖從個人自身去證明政體的造就為正當。這個辯證法在第一卷第一節見到同樣的手法,也就是在講述家庭、村落到城邦的過程。在第一節,講到男女的自然結合、親族的群居合乎自然需求,因而形成的政體也必然取得正當性。”靈魂統治肉體,心靈和理智的因素統治情欲的部分是是自然而且有益的。兩者平起平坐或者低劣者居上則總是有害的。“(1254b-5亞氏沒有(事實上也無法)去證明靈魂統治肉體的此一秩序是自然而且有益。由個人身體上的經驗去印證專制統治、君主統治的正當性,這個驗證的理由恐怕仍然要指向上帝。亞氏認為馴良的本性有益於維持生存,獸與人皆如此。然而這種想法在當今來看十分危險,為什麼城邦的價值值得凌駕於個人幸福?當初亞氏認為個人的真正幸福唯有在幸福城邦中得以實踐,然而兩者何以總是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之上?是否有矛盾甚至利益相悖之時?比起共同之幸福,是否更多時候個人與城邦間存在著更多衝突?靈與肉、人與獸的相處形式正說明了這種關係的自然形成。亞氏在這樣的課題上並無處理應然跟實然的問題。他甚至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有理由要去區別應然跟實然,也許那時候還沒有區別的機會。當時的城邦環境,讓亞氏有這種階級觀點,低賤的人天生就是奴隸,他認為做奴隸對於他們來說更好。可是對奴隸而言事實真是如此嗎?奴隸之所以成為奴隸,難道真是因為他們資質落後,而非機運之差?所有物是維持生命之物,亞氏把奴隸當作維持城邦生命之實踐工具。亞氏只提及奴隸的存在如何使城邦有益,卻避而不談城邦對奴隸的益處何在。只說這種平衡符合自然秩序。

王制篇 第二卷摘要


王制篇 第二卷

在王制篇第二卷,格老孔要蘇格拉底證明正義在任何情況下都比不正義要來得好。

格老孔的質疑由提出善的定義作為引子。

世間的善分為三類:
第一種善是事物本身的善,人們樂意得到它是由於它本身,而不是想要它的後果。例如歡樂以及無害的娛樂。擁有他們就是擁有快樂。
第二種善,人們想得到它是由於它本身同時也為了它的後果,譬如理智與健康。
第三種形式的善,是馬庫斯提及的技藝;體育鍛鍊、醫術、謀生的技術,都屬於這一類。這些事情是辛苦的或是痛苦的,然而卻又是有益處的。如果這僅僅是這些事情本身,那麼人們不會想要取得它,人們想要得到它,係基於報酬以及隨之而來的各種利益。

所以善的形式有:
本身善 結果否
本身善 結果善
本身否 結果善

格老孔問蘇格拉底,正義是屬於哪一種善。蘇格拉底肯定地回答正義是屬於最好的一種善,也就是本身善、結果善。

格老孔透過三個論題修正塞拉西馬柯的論證。
第一,說明人們對正義本質及起源的看法
第二,指出所有實施正義的人在實施正義時,事實上都曾猶豫不決,人們並不真的將正義視為必要。
第三,人們不實施正義,似乎情有可原。因為不義之人的日子確實過得比正義之人要好得多。

*格老孔並非要推翻正義比不正義要來的好,相反地,他希望蘇格拉底能夠充實正義如何比不正義要來的好的實質內涵。

人們對正義本質和起源的看法

到目前為止的論述,至少得知,從正義的本質來看,做不正義之事會得到好處,承受不正義的行為會受到傷害。

而承受不正義的危害又超過做不正義之事所得到的好處。當人們在交往中既傷害他人又受到他人的傷害,兩種滋味都嚐到之後,那些沒有能力避免受害的人,就尋求契約及法律的保護,既不要行不義之事,又不要受不正義之害。
守法從此稱為正義的象徵。人們接受和贊成正義,是因為他們沒有能力抵禦不正義所造成的傷害。這就是正義的起源與本質。

為了理解正義與不正義之處境,格老孔假設這樣一種情況;描述正義之人是如何受欲望牽引並恢復到不正義的狀態。

呂底亞神話(已閱讀過者可省略,因為筆者覺得這個故事很有趣,所以一併附上了)﷽﷽﷽﷽﷽﷽﷽﷽﷽﷽﷽﷽﷽﷽﷽﷽﷽

傳說中呂底亞人巨格斯的祖先,是一個牧羊人,在當時統治者的底下當差。有一天他去放羊,遇上一場暴雨,接著又發生了地震。他放羊的地方地殼開裂,一道深淵出現在他面前。他雖然感到驚慌但還是走了下去。他在裡面看到了許多神奇的東西,特別是一尊空心的銅馬,馬的身上開有一扇小門。他朝裡面窺視,看到裡頭有一具屍體,體形比凡人要大。除了手上戴著一只金戒指,身上沒有其他東西。牧人把金戒指取了下來,然後返回地面。牧羊人們有個規矩,每個月開一次例會匯總羊群的情況,以便向國王報告。到了開會的日子,那個牧人戴著那只金戒指赴會。他和大家坐在一起時無意之中把戒指的寶石朝自己手心方向轉了一下,結果其他牧羊人都看不見他,以為他不在,而他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後來他又無意之中把寶石往外一轉,結果別人又能看得見他了。從那之後他一再試驗,看自己到底有沒有這種隱身的本領,結果她明白了,只要自己把石頭朝裡頭一轉,別人就看不見他,而朝外一轉,別人就看得見他。弄清了這個道理,他馬上就想設法去擔任參見國王的使者,來到了國王身邊以後,他就勾引王后,與她合謀殺掉了國王,霸佔整個王國。

現在假定有兩只這樣的戒指,正義者和不正義者各戴一只,沒有人能看見他們。在這種情況下ㄝ那個正義者不會堅定不移地繼續實施正義,也不會約束自己的雙手不拿取別人東西、不碰別人財物。即使在市場上他們也不用害怕,要什麼就拿什麼。他還能隨意穿門越戶、姦淫婦女、殺人劫獄。總之,他的行為就像神一樣,可以在人世間為所欲為。在這樣行事的時候,他汗那個不正義者就沒有什麼差別。

格老孔透過這個神話呈現出正義者與不義者的處境,只要不被發現,正義者不會堅定不移地繼續實施正義。當做壞事不被發現,他的行徑與不義者相同,但行跡卻像神一樣高潔。

人們實施正義是由於受到約束,而正義與不正義實際上難以區分。

阿狄曼圖接著補充,正義在社會中實際上以何種形式存在:
不輪上對下、父對子,都將正義視為偉大的情操。正義使人獲得好名聲。對掌握權力的人來說是如此。對於一般老百姓、詩人來說,正義依舊是良善的情操,然而他們明白正義是不快樂及辛苦的;而縱欲和不正義則是快樂的、容易取勝的,只不過在人們的意見和習俗中是可恥的罷了。(364B
所謂的正義就是這麼一回事,人們公然褒揚它,實際上若不使用卑鄙及取巧的手段則難以達成它。不正義在大多情況下獲得的報酬比正義多。這就是正義在社會中存在的真實情形。

”要想步步高升,安身立命,平安度過ㄧ生,應該憑藉正義還是使用陰謀詭計?“(465B

阿狄曼圖第二個補充指向懷疑諸神。
的確,人們不該欺騙諸神,但要是根本沒有諸神或是向神話及史詩中所記載的那樣:諸神接受說服及收買。如果諸神是這樣被相信,那麼人們就能夠無懼地去行不義之事。而如果相信正義,人們不會遭到諸神懲罰,不過那樣一來就也得不到不正義所帶來的豐厚利益。
所以說,縱然行不正義之事,只要在諸神面前表現得如同正義,就能同時獲得名聲及利益。
這也就是為何堅守正義對於一般人而言不切實際的理由。
阿狄曼圖又再一次證明:不正義大多時候要比正義要好得多。

城邦中的正義與不正義

368以下的討論,蘇格拉底將話題從哲學思辨拉回至城邦生活,如何在城邦中考察正義與不正義。
方式是考察城邦的起源,而在之中也能找到正義及不正義在城邦中的起源。

基本條件食物、住房、城邦的創建人、人口、百工齊備,當城邦逐漸繁榮,下一步就是走向擴張。此時衛士的角色就顯得重要,衛士是城邦中能力及德行超群的人。蘇格拉底想從這些人身上尋找正義的特質。

衛士的教育與正義在國家中的起源

衛士的特質是:愛智、剛強、敏捷、強健。
而這樣的人才需要透過培育及教育來養成,考慮這個問題也是回答正義與不正義在國家中的起源的其中一環。

首先是教材的內容必須嚴格挑選,去除掉那些提及應該被譴責行為的故事。因為年輕人時常分不清寓言與真實。為了培養美德,他們最先聽到的故事應該是最優美的、高尚的。

蘇格拉底透過“神是善的起源,並對好的事物有益”的論證(379B以下),強調那些不好的故事不可能是聖潔的,對眾人無益。

第二個原則是,處於最佳狀態下的事物最不易被其他事物改變。

區別虛假的言辭及真正的虛假,真正的虛假使靈魂有害,但大多時候無知
只是靈魂受到欺騙,而虛假的言辭是凌輪情感的模仿,並不是真正有害。
蘇格拉底舉例,人們會使用虛假的言辭來對付敵人。或是當朋友瘋了想要做壞事,因此以虛假的言辭哄騙他。

雖然蘇格拉底後半段,表明是要討論正義如何在城邦中起源,然而事實上卻是藉由這段言辭,肯定神的絕對善及正確。

王制篇 第一卷摘要


王制篇 第一卷

蘇格拉底如何批駁「以強者利益為準」的正義觀?這項正義觀曾出現在《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哪一章節?您同意及不同意何者?個別理由何在?

塞拉西馬柯如何敘述,正義就是使強者有益?蘇格拉底又如何回應?

起始

格老孔與阿狄曼圖不相信有任何一種證據證明人具有正義的優越性,因而存在服膺正義的理由,蘇格拉底將要證明正義如何使人善,不正義如何使人惡。首先要確定如何分辨兩者。

不正義之人隱瞞自身的不正義,正義之人堅持正義卻因眾人的愚昧以及謊言而永遠得不到肯定。
如果正義帶來的是這般境遇,格老孔和阿曼尼德又問,正義為人帶來何種好處。

蘇格拉底欲透過對話構築理想中的烏托邦,其思考邏輯是,在國家中尋找正義的性質,再到個人身上尋找正義的性質,而當統治者自身被善支配時,世界才會是正義的。

在王制篇的結尾,理想國的圖像大致完成了。阿狄曼圖告訴蘇格拉底,此國不存在於現世。蘇格拉底回覆,建不建得成並不影響世人追尋幸福,人們得以根據理想國的圖像,去規範自己的生活。


凱發盧斯的正義

蘇格拉底的第一個對手是富人凱發盧斯,凱發盧斯表示正義是不要欺騙、誠實歸還。
蘇格拉底舉例,向朋友借了武器,朋友若發瘋,我們通常會認為不應該將武器歸還,這是為了朋友好,怕他自傷或傷及他人。也就是說,誠實不見得造成善的後果。
所以說實話和歸還東西不是正義的定義。

波勒馬庫斯的正義

與波勒馬庫斯的辯論中,蘇格拉底成功說服波勒馬庫斯,
正義的性質使它無法讓人變壞,如果使人變壞的,肯定不是正義。
馬庫斯認為,朋友之間應該與人為善,不應與人為惡。這就是正義。蘇格拉底問馬庫斯:“虧欠敵人的東西也要歸還嗎?”
馬庫斯接著修正了對正義的定義,正義是將對他人有益的恰如其分地歸還。
對話於此,大致得到這樣的架構:若正義是種技藝,那麼如同醫術、航海、烹飪一樣,應有使用的對象。醫生給予病人治療,廚師給予烹調的肉類添加佐料,而正義就是把有益的東西提供給朋友,把有害的東西還給敵人。
可是蘇格拉底又問,當無法分辨對象是敵是友,那麼事實上就不能符合那面那條律令而產生利友害敵的結果,那麼正義的利益必在他處。

正義如何在和平時期有用

航海遭遇風險時,舵手施展他的才能。要是人們不生病,人們就不需要醫生。若正義是馬庫斯所說,利友害敵、在戰場上作援軍,那麼離開了戰場是否正義就是無用的?蘇格拉底要馬庫斯暫時拋開戰場上的比喻,思考日常事務中的正義。

馬庫斯表示與人交往、金錢往來時,正義是有益的。
蘇問馬庫斯,是什麼理由使得正義之人成為伙伴的最佳選擇?
需要建造時,人們應該選擇泥匠作為伙伴:演奏時選擇琴師作為伙伴。建造船隻的時候,船長比正義之人更為有用。
蘇又問馬庫斯,為什麼在金錢事務上正義之人有用,
馬庫斯回答,因為正義之人能夠妥善保管金錢。
蘇格拉底是這樣說明的:
剪刀只有在修剪枝條時發揮它的作用,而我們卻會認為正義在剪刀不拿出來使用時仍然有用;盾牌和豎琴收起來時,就一無是處,而我們會認為正義有用。
盾牌和豎琴的價值對應的是軍事和音樂技藝,如果說正義在其他東西不使用時才能發揮它的用處,那麼正義並不會有很高的價值。但是顯然正義不屬於這種性質的東西。
在上面的討論中,馬庫斯曾說,正義之人在金錢往來的事物上善於保守錢財。
蘇格拉底要馬庫斯思考接下來的要點:打鬥的時候,通常最善於攻擊的人也是最善於防守的人:善於保護軍隊的參謀必定勝任安排刺探敵情及部署的工作。經常生病的人最知道如何防禦疾病、最佳的防衛者也是最高明的盜賊,依此類推,正義的人既然是保管金錢的行家,理應也是竊盜的高手。


塞拉西馬柯的正義

對話展開

塞拉西馬柯“正義是一種高尚的忠善,而不正義是一種判斷之善。”
蘇“雖不正義有利,卻不改它的惡跟可恥。”
然塞拉西馬科卻不認為這是惡跟可恥,而歸於榮耀跟美德。

正義是強者的利益

世人遵循法律,並將它當作善惡的準則。這種準則事實上是依照統治者的利益所制定出來的標準,
因此正義是統治者的利益,也是強者的利益。

接著蘇格拉底將要在論述中扭轉塞拉西馬柯顛倒的正義。

超越論、正義如何比不正義更為強大

正義的人不會想要超越別人,不正義之人總是想著要超越別人。
不正義的人總是想要謀求更多利益,
又壞又無知的人,試圖要從他人攫取利益,
但是聰明又好的人,不會想要超越別人。
所以正義之人同聰明又好的人。
正義是智慧跟德性,正義比不正義更為強大。
不正義造成分裂和差別,
正義比不正義更為強大。

假如某個事物具有具體的特性或專長,
正義是靈魂的德性,靈魂就不能完成它的工作。
靈魂好,幸福和樂,所以正義能夠帶來幸福。
不正義帶來不幸。
(正義為什麼是使靈魂好的唯一條件?)
蘇格拉底還是在闡述同一件事:現實利益無關靈魂的幸福。


克里托篇摘要


克里托是蘇格拉底的忠誠好友,在得知蘇將要被處死的消息,在某一天他來到監獄,並告訴蘇格拉底逃脫的計劃。但蘇卻以守法公民的理由,予以拒絕。

這個篇章將要討論兩個重點:
一、      蘇格拉底拒絕逃脫的理由是什麼?蘇格拉底透過這個行為,又要表達什麼?
二、      哲學家與公民身份,兩者的關係究竟是處於矛盾、對抗、相互支配或是其他?

克里托勸說蘇格拉底逃脫,所採取的說辭是:蘇格拉底的死亡,對於城邦的人民來說將是一場災難。其二,克里托要蘇格拉底省下為朋友們的擔心,對於協助脫逃一事可能招致的麻煩,他們已有所準備。

然而蘇格拉底告訴克里托,他的考量不僅於此。

45D,克里托批評蘇格拉底的做法為不義:在作出這個抉擇時,蘇格拉底得顧慮他的兒子,並以行善作為ㄧ生的目標,因此更應勇敢活著。

如同克里托所言,蘇格拉底在法庭上的表現並不同於一般人的反應,讓他自己陷入了更危險的狀況。
從故事的前後安排,大概能夠臆測,蘇格拉底進行申辯的目的不在於營救自己,可想而知,他也不會在最後時刻選擇逃獄。

47D以下,蘇格拉底以身體的比喻補充正義與不義的內涵,在筆者看來,同時也是身為哲學家的蘇格拉底對自己所做出的辯護。

身體要靠健康的行為來改善,不健康的行為則會毀掉它。真理是通曉其中奧義的行家。外行人的建議糟蹋身體,而行家的建議使身體有益。
克里托所說的,眾人對蘇格拉底的期待,以及對於蘇格拉底應以行善為其終生目標,均為個人之價值預設,並不能作為指導行為善惡的準則,只有真理能夠作為行為的準則。

對於應不應該逃獄的第二個反駁,蘇提出脫逃是否正當的論題。

作惡在任何意義上對作惡者來說都是惡和可恥的,而傷害別人和錯誤地對待他人是同一件事。無論受到什麼樣的挑戰,都不可對任何人作惡或傷害別人。
儘管個人信仰的內容使得他們對於該如何行動的判斷有所差別,這個原則都是不變的。不會因為個人信仰而有所區別。
以牙還牙、報復正是作惡與傷害別人。

身為雅典公民,蘇格拉底尊重法律和國家,在這個前提之下,逃獄是不正當的。公民若認為支配城邦生活的法律有所不妥,大可離開遠去他方。蘇格拉底在這裡用了比較級,這裡比別的地方要好,那麼這就是一個好政府的榜樣。(52B~E
蘇格拉底告訴克里托,除非他能證明逃獄是正當的,否則身為一個公民,他們不應該如此作為。

第三,蘇格拉底警告克里托,不守法的行為將會為他及其他朋友招致何種後果。所有國家皆不會善待都無視政令及法律的公民,逃獄的行為更證明了蘇格拉底的言辭對年輕人有害且不利政體。

*對蘇格拉底而言,沒有法律就沒有城邦。(53A)

如此一來,蘇格拉底就完成了他的反駁:逃獄在現實上對朋友及自身不利,且無法使靈魂更為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