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政治學》卷二概述
- 《政治學》第二卷開卷即引入亞里斯多德針對其師作品《王制篇》的批評與回應。本文的著眼重點不在亞氏在第二卷中「說了什麼」而是「為什麼說」。
- 卷二對《王制篇》提出的反省有四:「柏拉圖所述之城邦不符合多樣化性質」、「妻孺共有與共產不可行」、「不同階級的一致性生活恐難形成」與「永久執政之危險性」。
- 即使亞里斯多德與柏拉圖對眾人的生活方式有著以上四項主要相異主張,兩人卻同樣相信「最高的善必在城邦中實現」並依舊將城邦生活當作眾人最好的生活方式。
- 關於理想城邦之追求,兩人立論之爭點在於所有制。當面對「共同體中『求同的程度』必須多高?」「城邦公民到底能『共有什麼』?」兩人對此二問題的想法也出現分岐。柏拉圖欲在城邦中消除「你的」與「我的」這類概念,亞氏卻認為這樣的消除非但不必要,也不可能。
- 面對柏拉圖妻孺共有、共產等主張,亞里斯多德批評其師的理想不可能實現且近乎荒誕(1265a19)。兩人的主張看似在經驗上與概念上出現衝突,但其實二哲人仍對相同問題進行探問:「透過什麼樣的安排,才能使城邦公民過著有德性的幸福生活?」師徒二人的核心關懷始終不離「人應如何生活」。
- 亞里斯多德瞭解在哲學與政治間必存緊張,因此亞氏期望在柏拉圖(蘇格拉底)所建設的政治共同體上尋求超越的可能:亞里斯多德在卷二中即大展野心,嘗試針對柏拉圖的城邦觀作一全面性更換,以此作為調和緊張的第一個步驟。
二、兩位哲人追索至善城邦的相異途徑
- 亞里斯多德首要質疑:柏拉圖的理想城邦太過整齊劃一,反失去城邦該有的多元性質;「城邦的本質就是多樣化,若以傾向整齊劃一為度,家庭將比城邦變得更加一致,而個人又要變得比家庭更加一致。因為作為『一』來說,家庭比城邦為甚,個人比家庭為甚。所以,即使我們能夠達到這種一致性也不應當這樣去作,因為這正是使城邦毀滅的原因。」(1261a15-22)
- 然柏拉圖是否確實只關注整齊劃一而忽略了城邦的多元性?或者亞里斯多德誤解了柏拉圖對理想城邦的想像?本文提出一個可能性:兩人之城邦目的皆為追求幸福生活,可二位哲人的城邦觀卻未能同調,其主要差異在於二哲人的「家庭概念」並不重疊,家庭與最佳政體之間之連結方式與深度也全然不同,而非表面呈現的「多元」與「一致」兩種概念相對立。
- 柏拉圖並非不曾考慮城邦的多元性,也未忽視個體之間必然存在差異,而是柏拉圖對「多元」的安排不同於亞氏。柏拉圖的關懷起點是「誰」來治國。他主張的種種安排全由哲王視角出發,展現了柏拉圖對哲王與城邦衛士的高度期待,而一系列嚴謹要求係為確保哲王統治的品質,維持統治者的無私。因此,若欲實現至善城邦,必由哲王引領,利用高貴謊言使受治者同意各式職業分工、劃分等級的安排,並透過共產、妻孺共有等一連串設計,以「各依天性、各司其職」原則統合所有受治者。
- 亞里斯多德的關懷起點則為「家庭」。因為城邦的自然起源為家庭,若要討論至善城邦,須由認識家庭開始。 其次,家庭是人類出生後第一個群居空間,因此,對政治共同體(人的群居生活)之制度安排必以家庭為基礎。他特別強調「家庭」在至善城邦中的任務。他著眼於父母、夫婦、主奴等等各式關係在家庭中所呈現之多樣,除了前述柏拉圖之職業分工相關安排,亞里斯多德更深入討論家庭中的分工,甚至考慮到家務料理等事宜。
三、卷二在全書中之相對位置
- 《政治學》書中的「城邦」有著雙重意涵:一是人類群居的事實,也就是生活共同體;二是政治共同體。前者的基本分子是家庭,後者的則是公民。
- 在亞氏眼中,至善生活的討論必不離城邦,而城邦源起自家庭,家庭產出城邦居民,部分城邦居民則進一步形成公民。若回到亞氏貫穿全書的經典名句「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這項說法除描述人類生活必然發生的社會性群居之外,更為強調家庭在城邦中不可替代的動物性角色。
- 亞氏在第二卷提出一連串質疑,並非欲與柏拉圖在至善城邦的「可行性」上競爭,而是不滿其師竟未以家庭作為討論至善城邦的開端,因此在卷二提出諸多檢討,強調他並不同意以城邦取代家庭,或以大家庭取代個別家庭的主張。
- 亞氏與其師對城邦目的期待一致,但在追索最佳城邦時,兩哲人各採不同途徑,表達不同的城邦觀,並給出相異的解題策略。亞里斯多德以卷二為全書引子,實為固定家庭在政治學討論中的重要位置,說明家庭是城邦得以完備發展的基礎。惟確立此一前提後,餘下篇章的政體研究與城邦目的的探究才得以開展無礙。
關鍵字:《政治學》、城邦觀、家庭、至善生活、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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