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

個人財富多寡和適合掌權有相關嗎 ?

政三B   99114254 施安

個人財富多寡和適合掌權有相關嗎
(一)背景說明:
  在第一卷說明了個人形成村落組成城邦,這些共同體是渾然天成的,人也天然地形成有適合被統治的人,以及統治人的人。事物的整體優先於個體,所以當個人被驅離開使之無法自足時,就不是城邦的一部分了。亞里斯多德認為家庭有主奴、夫妻、親系三種關係,還有另外一種要素即是“致富術”,財產是家庭中重要的一部分,獲得財產的技術便是家務管理技術中的一部分,主僕與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1254a-1254b)以肉與靈魂舉例說明這也是天性使然。
  在第二卷的(1263a)中則提到若每個人的財產都是共有的且一樣,會造成很多麻煩,例如:合夥人的糾紛、平分土地的困難。而財產的私有會讓人們感到快樂,且使人們顯現樂善好施等等良善的一面。所以每個人都該擁有一些私有財產。
  第三卷,個人的財富是否與掌權有關,在(1280A~)中,是取決於政體的屬性和財富分配狀況,兩種常見的政體,民主政體和寡頭政體,凡是富人當政的地方,無論他們在城邦中居多數還是少數,一律是寡頭政體,凡是窮人當政的地方一律是平民政體。亞里斯多德在(卷三11)的地方說明,一般的眾人齊聚一堂也能贏過賢人以即有富人,不過這些人旣無財產也無過人的德性,掌權雖有些不保險,但是,若只讓他們群體行動,不單獨為官是有益於城邦的,只要個人有微薄的錢能夠參加議會,因為有時候群體的判斷會優於或不遜於專家的判斷,眾人匯聚的財產也大於少數富人的財產。(卷三12)的地方則認為,優勢之間是可以比較的,若拿德性和財富比較的話,似乎有德之人更適合掌權。
(二)分析
  民主政體與寡頭政體都只不過是追求他們各自團體利益的政體,並無助於國家終極目標---至善的達成。討論個人的財富多寡時有富人比窮人有閒暇的時間能夠參與政治活動,個人擁有財產而掌權能夠使國家達到最高目的的完善,就如同家裡面的長輩一樣。掌權之人必定要是有所作用的,即使掌權是一群平民大眾。若要求以德性、財富、數量,三者兼具是絕對不可能的,而極度貧窮之人或極度富貴之人,在思想上卻又容易偏激,若要擁有穩定的社會和政權,要有一群擁有些許財產的個人,而他們彼此德性優勢不一樣,又依政體的不同,論財富的正比反比來講掌權,我是認為完全說不通的,因為拿民主(平民)政體舉例,絕不會是看誰最窮、財富幾乎少的可憐的人掌權,所以,個人的財富多寡和掌權是有列入關聯的,但財富多寡的數值並不是和掌權形成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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